如何能成為導盲犬使用者:
- 關心、熱愛、支持導盲犬事業及贊同本中心的宗旨。
- 必須是法定的視障人士(經政府或其他政府認可的機構或專業人士檢定),且願意在導盲犬的引領下行走。
- 年齡在 18 歲至 60歲,身體健康及良好的生活習慣,無影響正常行動能力的重大疾病,有自理能力。
- 能獨立飼養、管理導盲犬(基本護理、餵食及清理便溺等)。
- 心理健康,熱愛生活,有積極的人生觀。
- 具有良好定向行走能力,有固定的行走路線(三個或以上目的地)。
- 略懂英語、肯聽從導盲犬訓練員及導師的指導。
- 能够有28天在香港接受訓練, 及後或需再接受4 – 6周在居住、辦工地點及常到地方的加強受訓。
- 可自行負擔導盲犬日常所需費用(食物、防疫、衛生、醫療等)。
- 領有香港政府承認的殘障證明。